珠海市内迁移户口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迁移申请书、现居住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珠海市内迁移户口是一项涉及户籍管理的重要手续,以下为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申请书:写明迁移原因、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现居住地址等。
现居住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带齐上述材料,前往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3. 提交申请: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民警。
4. 等待审核:
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申请人开具《户口迁移证》。
5. 迁移户口:
携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前往新居住地的派出所。
在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6. 领取新户口簿:
入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户口簿。
1.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家庭团聚、投资移民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2.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珠海市内迁移户口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3. 费用:珠海市内迁移户口目前不收取额外费用,但需注意复印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