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东大道不是小产权。
上东大道作为一条城市道路,其性质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不属于小产权。小产权通常指的是未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私自占用土地建设并出售的房产。这类房产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此被称为“小产权”。
而上东大道作为一条道路,其建设和管理通常由政府负责,经过严格的规划和审批程序。道路两旁的房产如果是合法建设的,那么它们的所有权是明确的,与道路本身的建设性质是分开的。因此,上东大道本身不是小产权,而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一部分。
1. 小产权房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小产权房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国家土地管理秩序,也可能给购房者带来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
2. 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通常是严厉打击,同时也在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3. 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道路、桥梁、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的,不属于小产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