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监理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建设单位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任何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都可以申请参与投标。公开招标具有透明度高、竞争充分、选择范围广等优点,适用于监理市场较为成熟、监理资源丰富的地区或项目。公开招标的程序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公告等环节。
2.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邀请特定的几家监理单位参与投标。邀请招标适用于监理市场资源有限、专业要求较高或者项目紧急需要的情况。邀请招标的程序与公开招标类似,但不需要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监理招标方式,如:
最低投标价招标:选择投标价格最低的监理单位中标。
综合评估法招标:综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评估,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监理单位中标。
1. 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监理招标的核心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2. 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是指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3. 监理招标投标争议解决: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争议,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