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送礼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
在企业会计中,过年送礼一般被视作一种业务招待行为,因此,应将其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
1."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业务招待费不仅包括赠送礼品,还包括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
2.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控制原则:企业应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避免过度消费,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过年送礼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部分,应合理规划并正确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同时,企业也需要合理控制这一部分的支出,以保持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