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薯类、高粱、谷子等,以及豆类、油料、糖料、麻类、蔬菜等其他农作物。此外,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种植蔬菜,发展双季稻和经济作物。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行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基本农田保护意义: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护基本农田,对于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基本农田主要种植粮食作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