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尔而与之而的意思是轻蔑地用脚踢着给人。
“蹴尔而与之而”这句话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原文是“蹴尔而与之而,且以遗之。”这里的“蹴”字指的是用脚踢,“尔”是指对方,“与之而”则表示给他。整句话的意思是轻蔑地用脚踢着给人,用来形容对某人的极度轻视和不屑。这句话通常用来形容对某人或某事极度不满,以至于采取了极端的侮辱行为。
在古代,这种行为被视为极大的不敬,因为脚被认为是身体最污秽的部分,用脚踢人是对人的极大侮辱。因此,“蹴尔而与之而”也常用来比喻对某人极端的厌恶和仇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我们不会真的用脚踢人,但“蹴尔而与之而”这个成语仍然可以用来形容一种极端的轻蔑和不屑情绪。
1. 在古代文学中,类似的成语还有“唾面自干”,意思是在极度愤怒或轻蔑的情况下,即使对方侮辱自己,也选择忍受而不反抗。
2. “蹴尔而与之而”在历史故事中也有体现,如《史记》中记载的刘邦与项羽的故事,刘邦曾对项羽说:“吾欲蹴尔而与之而。”这反映了刘邦对项羽的轻视和愤怒。
3. 在现代汉语中,我们虽然不再使用“蹴尔而与之而”这样的字眼,但类似的情感表达仍然存在,比如用“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等成语来表达对某人或某事的轻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