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ATA)及航空公司规定,可携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容量限制
单块充电宝额定能量≤100Wh
直接携带,无需航空公司批准。例如:20000mAh(约74Wh)、37Wh等。
部分品牌如倍思Nomos(20000mAh,74Wh)符合此标准。
100Wh< 额定能量≤160Wh
需航空公司批准,且每名旅客最多携带2块。
>160Wh
不允许携带。
二、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托运 :所有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均需随身携带,不可托运。
关闭充电 :建议飞行全程关闭充电宝,避免使用。
品牌与安全 :优先选择知名品牌(如Nank南卡、华为、安克等),确保电池安全性。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充电宝未标注Wh,可通过公式:
$$
text{Wh} = text{mAh} times text{电压} div 1000
$$
(如6000mAh×3.7V÷1000=22.2Wh)进行换算。
总结 :2000mAh充电宝(约74Wh)可直接携带,但需注意关闭电源并随身存放。超过100Wh的充电宝需航空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