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权利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若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权利人应按照以下步骤重新办理:
1. 挂失声明:首先,权利人需要在当地日报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并声明该证作废。
2. 提交申请:权利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遗失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3. 填写表格: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土地使用权证补办申请表》。
4. 缴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工本费。
5.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权利人的身份和土地使用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 领取新证:审核通过后,权利人将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1. 在办理补办手续时,如原土地使用权证上有他项权利(如抵押、租赁等),还需提交相关权利人的同意证明。
2.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后,如原证上有他项权利的,还需办理他项权利的变更登记。
3. 在办理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原土地使用权证已灭失,权利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