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以下月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以在下月进行抵扣,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证和申报。
1.认证期限:取得专用发票后,应在180天内办理认证。超过认证期限未认证的,专用发票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报告期限: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应在次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抵扣的,将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3.失效情况:专用发票如果被列为失控发票,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无效的,即使在规定期限内,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以下月抵扣,但需要在规定的认证和申报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同时,还要注意避免因发票失控或无效等情况导致无法抵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