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电价根据用电类型和用电量分为不同档次,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2040度(月均≤170度),电价0.525元/度
第二档:年用电量2041-3120度(月均171-260度),电价0.575元/度
第三档:年用电量≥3121度(月均≥261度),电价0.825元/度
二、商业及其他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千伏以下):0.8852元/度
1-10千伏:0.8702元/度
35-66千伏:0.8552元/度
平段电价:0.947元/度
高峰时段(7:30-21:00):1.4205元/度(上浮50%)
低谷时段(22:00-5:00):0.4735元/度(下浮50%)
三、新能源充电
部分充电场站服务费低至0.25元/度(需注意此为充电服务费,非电费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