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
月用电量0-2640度(含)
电价:0.5元/度
覆盖范围扩大,更多家庭可享受基础电价优惠
第二档
月用电量2640-3720度(含)
电价:0.55元/度
超出第一档后,电价逐档递增
第三档
月用电量3720度以上
电价:0.8元/度
高用电量用户需承担更高费用
说明 :
以上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居民用户。
不同来源对阶梯电量划分存在差异(如部分早期资料提到220度或180度标准),但高权威性文件已明确调整为当前档次。
建议根据实际用电量合理规划,以降低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