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果员工没有休完年休假,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的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支付,其中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外,公司还需要额外支付两倍的工资。
2.年休假的工资补偿需要在员工离职或者年度结束时进行结算。
3.如果员工在新的一年里离职,那么他在上一年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该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工资补偿。
1.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来确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如果员工在一年中请了长时间的病假或者事假,那么他的年休假天数可能会有所减少。
3.年休假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年休假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未休完,公司应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同时,员工也应该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保障自己的休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