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危房是指房屋的安全性极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倒塌的住宅。
d级危房,按照我国房屋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是其中安全等级最低的一级。这类房屋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1. 基础不牢固,地基下沉或开裂;
2. 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倾斜,楼板、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损坏;
3. 建筑材料老化、劣化,无法满足现行建筑安全标准;
4. 防水、保温、隔声等性能极差,居住环境恶劣。
d级危房的存在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问题,对于d级危房采取以下措施:
1. 对d级危房进行鉴定,确认房屋的危险程度;
2. 对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居民进行安置,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对d级危房进行拆除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1.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建筑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等要求,确保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明确了危险房屋的鉴定、拆除、加固等程序,确保城市房屋安全。
3. 各级政府设立了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和执法工作。居民如发现居住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