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应在当年休完,但也可以根据员工和雇主的协商进行跨年安排。
年休假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享有的权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按照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员工未能在当年休完年假,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要注意,跨年度的年休假应当在下一年度的前6个月内休完,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1.年休假的天数: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的申请:通常情况下,员工应提前向雇主提出年休假申请,以便雇主可以合理安排工作。如果员工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休完年假,应当与雇主协商,经雇主同意后才能跨年安排。
3.年休假的待遇:在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年休假是带薪的。
总的来说,年休假应在当年休完,但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员工可以与雇主协商跨年安排年休假,但应在下一年度的前6个月内休完。无论何时休年假,员工的待遇都应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