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共下辖14个地级市,具体如下:
副省级城市
沈阳市(省会)
大连市(双子星城市之一)
其他地级市
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说明 :
辽宁省城市总数为14个,其中沈阳、大连为副省级城市,其他12个为地级市。
部分县级市(如庄河、普兰店、东港)因行政级别较低,未在主要城市列表中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