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包括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强化区域法治保障。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通过打破行政壁垒,消除市场分割,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
2.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合理规划区域发展空间,形成东中西互动、沿海与内地协调发展、城市与乡村互促共进的新格局。
3. 创新区域合作模式:深化区域合作,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区域间的资源共享、政策对接和产业协同,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4. 完善区域政策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5. 强化区域法治保障:加强区域法治建设,完善区域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区域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努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有助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 《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
2.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3.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