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发工资个税由单位申报。
在现金发工资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责任通常落在发放工资的单位或雇主身上。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时,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照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 单位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五险一金等扣除项,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2. 单位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3. 单位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申报系统,将所有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交给税务部门。
4. 税务部门审核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此外,单位还需为员工提供完税证明,员工可以根据此证明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
1.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除了单位申报外,个人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进行自行申报。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对于某些特定人群和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抵扣。
3.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员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