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行政区是沈阳市下辖的各个行政区域划分。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是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也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的行政区划分为若干个市辖区、县和县级市,这些行政区域构成了沈阳市的行政管理体系。
截至2023年,沈阳市下辖以下行政区:
1. 和平区:位于沈阳市中心,是沈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2. 沈河区:与和平区相邻,是沈阳市的传统商业中心。
3. 大东区:位于沈阳市东部,是沈阳市的一个重要工业区。
4. 皇姑区:位于沈阳市北部,是沈阳市的一个重要居住区。
5. 铁西区:位于沈阳市西部,是沈阳市的传统工业区。
6. 苏家屯区:位于沈阳市南部,是沈阳市的一个重要物流和商贸中心。
7. 浑南区:位于沈阳市东南部,是沈阳市的新兴开发区。
8. 沈北新区:位于沈阳市北部,是沈阳市的新兴城区。
9. 于洪区:位于沈阳市东北部,是沈阳市的一个重要工业和农业区。
除了上述市辖区外,沈阳市还包括以下县和县级市:
1. 辽中区:位于沈阳市中部,是一个农业县。
2. 康平县:位于沈阳市北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
3. 法库县:位于沈阳市北部,是一个以农业和工业为主的县。
4. 新民市:位于沈阳市东北部,是一个以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县级市。
沈阳市的行政区划不仅体现了城市的地理、历史和经济发展状况,也为城市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便利。各个行政区根据自身特点,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都有所侧重,共同推动了沈阳市的全面发展。
1. 沈阳市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许多历史遗迹和文化景点,如沈阳故宫、张氏帅府等。
2. 沈阳市是东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拥有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和多个火车站。
3. 沈阳市的经济发展以重工业为主,近年来也在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