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费因土地类型、地理位置及用途差异较大,具体标准如下:
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通常每亩3万元
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9倍,通常每亩9万元
菜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通常每亩15万元
基本农田:旱田8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6万元/亩
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
林地:50-2000元/亩(具体因林地类型和位置浮动)
未利用地:1万元/亩
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人口计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综合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城市或国道附近土地可能高达3-4万元/亩(非耕地)
说明 :以上标准以《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策为准,实际补偿需结合土地评估和当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