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房屋产权归属、资金来源及当地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协商一致即可办理过户或补偿。
法院判决原则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民法典》规定,按以下原则判决:
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共同出资建造或一方父母明确赠与的房屋,原则上按份共有,离婚时平均分割。
个人财产处理 :婚前单独建造且无共同出资的房屋,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资金来源
双方共同出资:视为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若明确赠与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婚前建造但婚后使用:通常归个人财产。
房屋性质与增值
婚后扩建、改建部分:新增价值按共同财产处理。
无产权证:以实际出资比例或协商确定权益。
宅基地房屋
以家庭为单位审批的宅基地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需按户分割。
补偿标准
参考建房成本、当前市场价值及当地经济水平,协商或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优先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总结 :处理自建房需结合产权归属、资金来源及当地政策,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则依法判决,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