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结算单里的"甲"和"乙",其实是我国医疗费用分类的一种方式,分别代表"公费"和"自费"。
"甲"类项目是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项目,其费用由医保基金和患者共同承担,一般来说,医保基金承担的比例较高。"乙"类项目是指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项目,其费用由医保基金、患者和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医保基金承担的比例相对较低,患者需要自付的比例较高。此外,还有部分"丙"类项目,完全由患者自费。
1."甲"类项目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基本的医疗需求,让患者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2."乙"类项目的设立,是为了满足部分患者的特殊医疗需求,这些需求可能超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
3."丙"类项目通常包括一些高价值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由于其费用较高,医保基金难以全部承担,因此需要患者自费。
总的来说,医院结算单中的"甲"和"乙",是为了区分医疗费用的承担方式,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构成。在就诊过程中,如果对费用有疑问,可以及时向医疗机构咨询,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