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产生海浪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类,主要涉及自然力作用:
风力作用(风浪)
风力是海浪形成的最主要因素。当风吹过海面时,通过摩擦力推动海水形成波浪。风速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波浪越高越剧烈。风浪可分为热带气旋浪、温带气旋浪等类型。
潮汐与天体引力(潮汐浪)
月球和太阳的引力作用导致海水周期性涨落,形成潮汐。潮汐变化会直接影响海浪高度,例如涨潮时波高增加,落潮时波高减小。
地球自转与地形影响
地球自转产生的科里奥利力会改变风浪传播方向,形成特定波形。此外,海底地形(如浅滩、礁石)会折射、反射波浪,增强局部波高,形成涌浪或近岸波。
其他自然力(如地震、火山爆发)
地震、海底火山喷发等内力作用会瞬间改变海水压力,引发巨浪。这类波浪能量巨大,常伴随海啸或风暴潮,具有毁灭性破坏力。
补充说明 :
涌浪 :由其他海域风力作用产生的波浪,在无风区域也能观测到,通常预示着风暴即将来临。
能量传递 :海浪本质是能量波形传播,风浪和涌浪的总能量约占全球太阳能输入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