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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

发布时间:2025-06-21 18:31:32

个人所得税是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的。

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是指在支付个人所得款项时,支付方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预先计算并扣除应纳税额,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这种制度可以保证税收的及时、均衡入库,减少税收的漏征和逃税现象。

拓展资料:

1.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个人所得的同时,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3.预扣预缴方法: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预扣预缴税率,预先计算并扣除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确定,根据所得的性质和金额的不同,预扣预缴税率也不同。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这是我国税法的规定,也是保障税收公平、有效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预扣预缴,也可以降低个人的纳税负担,方便个人进行税务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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