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乡村是在2013年提出的。
建设美丽乡村,即通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是在2013年由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的。这一提法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农村发展方面的一个重要转变,即从单纯的农业发展转向综合性的农村发展。
2013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其中首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概念。文件指出,要“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调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
美丽乡村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饮用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2. 生产条件提升: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
3. 文化生活丰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提高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4. 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5. 经济发展转型: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建设美丽乡村的号召,开展了一系列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通过这些努力,农村的面貌发生了显着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1.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3年)
2.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
3.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对农村发展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