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由缴存基数、单位及个人比例共同决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
其中: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新入职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首月工资)
单位比例:5%-12%,个人比例需与单位一致
二、缴存基数规则
新入职职工:第二个月工资作为基数
新调入职工:调入当月工资作为基数
非新入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自然年计算)
三、比例限制
单位比例:全国统一为5%-12%,地方可适当提高
个人比例:与单位比例一致,最低不低于5%
四、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不同,例如:
上海:缴存基数上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中部地区:省级领导可达3000元/月(含单位补充)
五、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必须强制缴纳,违法不缴将面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