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的深度标准如下:
一、核心定义
深度标准
一般以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为基准,但需结合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度综合判断。
其他判定条件
地下室层数超过3层(含3层);
深度未超5米但地质或环境异常复杂(如软土层、密集管线等)。
二、规范依据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及住建部2009年文件,深基坑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工程类型调整。
三、注意事项
基坑形状与尺寸(如底面积≤27㎡且长边≤3倍短边)与深度标准无关,属于独立分类;
不同城市或项目可能细化标准,需以当地规范和设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