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需根据合同类型和实际损失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通用原则
违约金通常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部分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若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也可要求增加。
常见合同类型标准
买卖合同 :违约金比例多在5%-20%,例如房产交易中常见10%-20%的违约金。
租赁合同 :常以1-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月租金5000元的房屋约定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民间借贷 :违约金与利息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如年利率12%+每日0.05%的违约金超过LPR四倍时无效)。
调整依据
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合同主体资质、交易背景;
违约程度(过错比例);
履约可能性(如房屋再出租难度);
预见性(违约方是否应预见到损失)。
特殊情形处理
若损失难以计算,法院可能支持合理约定的违约金(非明显过高);
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并存时,法院仅支持不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性部分。
总结 :违约金无固定标准,需结合合同类型、实际损失及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避免极端比例(如超过30%)以免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