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类。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针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种专业会计体系。根据会计核算的目的和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要分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大类。
预算会计主要是以预算执行为核算对象,其主要职能是反映和监督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预算会计的特点是核算内容严格遵循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主要核算政府预算资金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预算会计的核算方法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强调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合规性。
财务会计则是以财务报告为最终目的,其主要职能是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为管理者、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财务会计的特点是核算内容全面,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核算方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两类会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预算会计侧重于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财务会计侧重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成果。在实际工作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是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共同构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完整体系。
1. 预算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
2. 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
3.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务会计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