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后理赔可能有困难。
在购买重疾险时,如实告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健康状况来评估风险,并据此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这可能会在后续理赔时引发争议。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信息,如果在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未提出异议,则该信息视为已告知。这意味着如果投保人在两年内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通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然而,如果在两年后保险公司发现了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并且这个未告知的信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过了两年的“宽限期”,投保人也可能无法获得理赔。
此外,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两年内发现了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投保人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因此,虽然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在两年后理赔可能会有一定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理赔还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
1. 了解保险法关于如实告知的具体规定,可以帮助投保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 投保时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关于如实告知的部分,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理赔纠纷。
3. 在购买保险前,如有疑问或担忧,可以咨询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或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