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费收费标准根据用电类型和用电量分为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及非居民用电三类,具体如下:
阶梯电价标准
第一档 :每月0-180度(或150度,不同区域存在差异),电价0.5653元/千瓦时
第二档 :每月181-350度(或210-400度),电价0.6153元/千瓦时(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
第三档 :每月350度以上(或400度以上),电价0.8653元/千瓦时(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
分时电价(可选)
平段 (8:00-22:00):0.5953元/千瓦时(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3元)
谷段 (22:00-次日8:00):0.3153元/千瓦时(第一档基础上下浮0.25元)
单一制电价 :不满1千伏0.6914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价 :适用于大工业用户,包含基本电费(按容量计费)和用电量电费(按电量计费)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0.8895元/千瓦时
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0.5558元/千瓦时
不同区域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阶梯电量分档),建议以当地供电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分时电价需用户自愿开通,未开通则按阶梯电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