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
初次分配主要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按照各生产要素(如劳动、资本、土地等)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来完成。市场在这一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通过价格机制、供求关系等手段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初次分配的主体包括:
1. 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如税收、社会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等,对初次分配进行调控,以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
2. 企业:作为生产主体,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决定对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分配。
3. 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市场决定了各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和分配比例。
再次分配则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干预,对收入进行重新分配,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再次分配的主体包括:
1. 政府: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手段,对初次分配的结果进行再分配。
2. 社会组织:如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通过慈善捐助、救助活动等方式,对弱势群体进行帮助,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
3. 个人和家庭成员:通过家庭内部的经济决策,如遗产分配、家庭预算等,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
1.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关系:初次分配是基础,再次分配是对初次分配结果的补充和完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收入分配体系。
2. 国际经验:许多国家都通过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来实现社会公平。如北欧国家通过高税收和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较为公平的收入分配。
3. 中国实践: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力度,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