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的条件如下: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满足上述条件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据支取公积金的不同目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然后,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到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