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自来水价格根据用水量实行阶梯水价,具体如下:
阶梯划分标准
第一档 :年用水量≤150立方米,水价4.55元/立方米
第二档 :年用水量151-225立方米,水价6.8元/立方米
第三档 :年用水量<225立方米,水价9.1元/立方米
价格计算示例
若用水量为20立方米(未明确是否按年计算),按单次计费可能产生异常价格(如133元/20立方米=6.65元/立方米),但需结合具体计费周期(如是否按年、是否含其他费用)进一步核实。
其他说明
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等价格标准不同,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2020年上调后保持阶梯化结构。
实际水费可能受二次供水、污水处理费等附加费用影响,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总结 :长春市居民用水价格分档执行,具体费用需根据年用水量及计费周期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