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主体的写法主要有三种:要点式、条款式和综合式。
1.要点式:这种写法主要是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决定事项和重要观点等,以要点的形式列出。这种写法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查找。
2.条款式: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决定事项、行动方案等,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分成若干条款,逐条列出。这种写法结构清晰,便于理解和执行。
3.综合式:这种写法是把要点式和条款式的优点结合起来,既列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又把决定事项和行动方案按条款列出。这种写法既有全面性,又有条理性。
1.会议纪要的主体部分应当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的讨论情况、会议的决定事项和行动方案等。
2.在编写会议纪要的主体部分时,应当注意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准确反映会议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增删或修改会议的内容。
3.会议纪要的主体部分应当使用简明、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词语,以确保会议纪要的清晰性和可执行性。
总的来说,会议纪要主体的写法可以根据会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要点式、条款式或综合式。无论选择哪种写法,都应当注意保持客观、准确、简明的原则,以便更好地反映会议的实际情况,指导会议的执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