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风景名胜区等级划分主要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两个级别。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具有重要自然和人文景观价值,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和保护的地区。而省级风景名胜区则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省级重要自然和人文景观价值,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和保护的地区。
在评定风景名胜区等级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资源质量:包括景观的独特性、完整性、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等。
2.保护和管理状况:包括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管理机制、环境质量等。
3.开发利用情况:包括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接待能力、旅游设施、旅游服务质量等。
4.社会经济效益:包括风景名胜区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等。
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都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2.截至2020年,中国已有24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到1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2%。
3.中国风景名胜区的设立,旨在保护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满足人民群众的游览、休憩和科学文化活动需要。
总的来说,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主要是依据其资源质量、保护和管理状况、开发利用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珍贵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