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不属于营业外收入。
分红通常是指公司将其净利润的一部分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的款项。在财务会计中,分红是一种资本收益,而不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获得的收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资产处置收益:如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获得的收益。
2. 投资收益:如出售投资性房地产、股票等所获得的收益。
3. 捐赠收入:公司收到的捐赠资金。
4. 其他收入:如政府补助、罚款收入等。
而分红则是公司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反映了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分红应在利润分配表中进行披露,并不计入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具体来说,分红的过程是这样的:
1. 公司在会计期末编制利润表,计算净利润。
2. 净利润需要扣除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利润即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分配给股东的分红金额。
4. 分红金额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剩余部分作为未分配利润。
因此,分红是公司对股东的一种回报,不属于营业外收入。
1. 《企业会计准则》对营业外收入和利润分配有详细的规定。
2. 分红政策通常由公司的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分红政策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