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幼儿园厨师工资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民非幼儿园的财务处理中,厨师的工资作为员工薪酬的一部分,应被归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科目用于核算单位因雇佣职工而产生的各种薪酬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1.“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范围:除了厨师的工资外,还包括其他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工资支付的时间:一般来说,民非幼儿园应在每月末或每季度末结算应付职工薪酬,并在次月或下一季度初支付。
3.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民非幼儿园应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
综上,民非幼儿园厨师的工资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是符合财务规定和会计原则的处理方式。同时,民非幼儿园还应注意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和支付时间,以保证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