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托运液体不能超过100毫升。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液体物品的携带和托运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飞行安全,防止液体物品在运输过程中泄漏、溢出或发生意外。根据山东航空的规定,旅客在托运行李时,液体物品的容量不能超过100毫升。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液体,包括但不限于饮料、化妆品、药品、护肤品等。如果旅客需要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这些液体必须放置在旅客的手提行李中,并且必须放在一个透明的、可重新封闭的塑料袋中,每袋容量不超过1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类液体物品,即使总量不超过100毫升,也必须放在同一透明塑料袋中,并符合上述要求:
1. 液态化妆品,如香水、口红、唇膏等;
2. 液态药品,如口服液、针剂等;
3. 液态食品,如罐头、果汁等;
4. 液态清洁剂,如洗手液、消毒液等。
此外,以下几类物品即使不含有液体成分,也按照液体的规定处理:
1. 安装液体的容器;
2. 充气式物品;
3. 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对于携带液体物品的旅客,建议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检查托运行李中的液体物品是否符合规定;
准备好透明塑料袋,以便装放液体物品;
在托运时,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说明携带的液体物品,以便获取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1. 不同航空公司对于液体物品的携带和托运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旅客在出行前应详细了解所乘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
2. 部分国家或地区对液体物品的携带和托运有特殊要求,旅客在出行前应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3. 为了确保安全,航空公司可能会对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进行抽查,旅客应配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