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用电价格根据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
月用电量≤180度(部分区域为150度),电价0.5653元/度。
第二档
181-350度(部分区域为151-280度),电价0.6153元/度(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
第三档
<350度(部分区域为280度以上),电价0.8653元/度(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
补充说明 :
商业及非居民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上浮,低谷时段电价下浮(具体比例未明确)。
部分区域(如肥西县)可能采用不同的阶梯划分标准(如150度/280度),建议以当地供电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