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比例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机关及事业单位
缴存比例为 12% ,由单位和个人同步执行。
外商、港澳台企业
缴存比例分为 10%-12% ,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
缴存比例范围为 8%-12% ,企业可根据经营效益申请提高比例。
补充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的缴存基数与职工一致(2490-39900元),比例可自主选择 10%-24% (单位+个人总和)。
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需一致,同一单位仅设一个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权威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