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费采用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
月用电量≤180度(年≤2160度)
平段电价:0.52元/度
高峰电价:0.55元/度
低谷电价:0.3元/度
第二档
月用电量181-280度(年2161-3360度)
平段电价:0.57元/度
高峰电价:0.6元/度
低谷电价:0.35元/度
第三档
月用电量≥281度(年≥3360度)
平段电价:0.82元/度
高峰电价:0.85元/度
低谷电价:0.6元/度
合表用户 (多户合表)电价略高,平段约0.5362元/度,高峰0.57元/度,低谷0.31元/度。
电价可能因政策调整或抄表周期略有差异,建议以供电公司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