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税务申报期安排,需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时间如下:
申报时间 :3月1日-3月15日
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需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按季申报
申报时间 :3月1日-3月15日
扣缴申报 (工资薪金等):3月1日-3月15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月1日-3月31日
年报申报 :3月1日-3月3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 :随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算,申报期限同增值税、消费税
资源税 :3月1日-3月15日
土地增值税 :3月1日-3月15日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月1日-3月15日
车船税 :3月1日-3月10日(全年申报,需在5月31日前缴纳税款)
印花税 :按合同签订时间申报,3月需申报1-3月累计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3月1日-3月15日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3月1日-3月15日
申报期限调整 :2025年3月因遇周末,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7日(周一)
注意事项 :部分税种需结合业务类型确认申报要求,如文化事业建设费需核算销售额
建议纳税人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可通过税务机关官网或办税大厅办理申报,避免因逾期影响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