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现金货款的账务处理需根据业务性质和账务处理阶段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记录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
贷:应收账款
在应收账款科目贷方登记收到的预收款金额,待后续开票时再转出。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记录实际收到的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核销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并记录增值税额(需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股东投入的现金
借:实收资本/股本
贷:库存现金;
收到前期货款
借: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坐支限制 :企业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需通过银行转账办理;
预收账款管理 :销售未实现时先记入预收账款,实现后再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税务合规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计提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需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
以上分录需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并确保与原始凭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