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对象是指因特定原因难以实现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就业困难人员
定义 :具有本省户籍的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 范围 :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根据规定动态调整,需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零就业家庭成员
定义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通常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认定依据 :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