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资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资产,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指企业有明确到期日且意图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性投资,如长期债券、定期存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
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通常持有期限超过一年。
其他投资
包括短期投资(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长期储蓄、保险金等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房产计入固定资产,用于出租则计入存货。
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如设备、房产(用于投资时)。
无形资产 :如专利、商标、土地使用权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资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
为近期内出售而持有;
为其他金融工具(如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而持有。
成本计量 :以实际支付的全额(包括税金、手续费)作为初始成本;
风险分类 :可进一步分为低风险(如国债、定期存款)和高风险(如股票、未到期债券)。
以上分类及定义综合了企业会计准则及权威财务报告的界定,适用于一般企业及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