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留学逗留证的办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办理地点和材料,具体如下:
澳门本地办理
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 办理,不可委托他人或异地办理。
分站办理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逗留分处
接待大堂及服务专区;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三楼C区;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一楼K区;
自助服务机
提供基础服务(不可办理取消逗留许可)。
必备文件
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逗留签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澳门高等教育局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续签材料
在校证明原件。
首次办理
在首次逗留期内(最多90天),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续签办理
逗留签注到期前需办理续签,需提交在学证明。
代办要求 :首次办理不可委托他人,续签可委托;
办理时效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签将导致逾期逗留;
异地办理 :非首次办理需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建议办理前通过澳门官方渠道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