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的别称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形式:
三方协议
这是就业协议最常见的别称,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用于明确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
在部分情况下,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同一份文件,尤其在毕业生正式入职后,三方协议会自动转为劳动合同。
法律性质 :三方协议是就业管理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直接证据,两者在法律上具有不同性质。
时间效力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后终止,而劳动合同则贯穿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内容差异 :三方协议侧重就业安排、档案转移等前置事项,劳动合同则详细规定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劳动条件。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时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注意区分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关系,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