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未就业”的认定标准,综合多个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是全日制统招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 不包括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等非全日制形式 。
就业状态
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过正式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
若曾缴纳社保(包括单位缴费或个人缴费),则不再视为未就业。
社保缴纳情况
毕业后未参加过职工社会保险。若曾在单位缴纳过社保(即使后续停缴),仍视为已就业。
时间限制
通常为毕业后的 两年择业期 (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三年),期间未找到工作或自主创业。
报到证状态
报到证上显示“未就业”或备注栏空白。
档案与户口 :若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档案可能保留在原学校或人才服务中心,超过择业期需办理转出。
特殊情况 :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期间,即便有工作或离职,仍视为未就业;
部分地区将“自主创业”纳入未就业统计范畴。
可通过学校毕业生信息库、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平台或自我申报等方式确认状态。
不同地区对择业期长度、社保缴纳等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