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就业保险(主要指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可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领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备案与审核
单位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送给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材料准备
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如适用)。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
退工登记表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申领材料补充(如有)
若单位未办理失业登记,或需申领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医疗补助),需补充:
毕业证(针对未参保人员)。
申领时间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办理,逾期将影响待遇领取。
委托代办
因疾病、生育等特殊情形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近亲属持相关证明代为申领。
待遇领取
完成申领后,失业人员将获得《失业证》,并定期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类型 | 材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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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 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终止证明等 | |
个人材料 | 身份证、申请表、退工登记表等 | 若单位未办理需补充毕业证 |
以上手续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