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就业的措施,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建立分类帮扶机制
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方式,精准识别大龄失业、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建立动态更新的人员台账,实现就业状态、技能水平、服务需求“四清”。
优化认定标准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将零就业家庭、脱贫户、长期失业人员等纳入援助范围,确保应纳尽纳。
税费与金融支持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惠。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首次创业或合伙创业人员可获资金扶持。
社保与培训补贴
对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参加职业培训可获补贴(最高2200元/年)。
实施“两优惠、三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个人参加培训补贴、未就业补贴。
开发特色岗位
设立“宝妈专线”“残疾人专用岗位”等,提供灵活就业机会。例如,某县通过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引导企业开发200余个特殊岗位,吸纳200余名困难人员就业。
精准匹配与跟踪服务
建立岗位清单,结合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推荐低门槛岗位。对就业人员进行“回头看”服务,及时解决适应问题。
公益性岗位兜底
对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救助衔接
将就业收入与低保、失业保险等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就业成本,防止因就业导致返贫。
专项服务活动
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集中推送岗位、组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蓝山县 :通过“春风行动大篷车”等活动,累计帮助10余人就业,建立重点群体技能数据库,计划新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专属岗位100个。
广西南宁市 :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策”,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就业。
以上措施通过精准识别、政策扶持、岗位对接等多维度发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协同的就业帮扶体系。